文:上海君倫律師事務所
近年來,減輕家庭生育、養育和贍養支出負擔的呼聲日益高漲,家庭的穩定與和諧對整個社會的發展至關重要。為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國務院於2023年8月31日發佈《關於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通知》(國發〔2023〕13號),提高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等三項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以下簡稱“一老一小”扣除)。本文將詳細闡述“一老一小”扣除,具體如下:
一、《通知》的具體規定有哪些?
自2023年1月1日起:
1、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原來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2、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3、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其中,獨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
目前年收入10萬元以下的個人,基本不繳納或者僅繳納少量的個人所得稅。三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提高以後,納稅人稅收負擔將進一步降低,尤其是中等收入群體減稅幅度更大。
二、“一老一小”扣除整理
1、嬰幼兒照護支出扣除
扣除範圍 | 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的相關支出,從嬰幼兒出生的當月至年滿3周歲的前一個月 |
扣除方式 | 定額扣除 |
扣除標準 | 2000元/月/每孩 |
扣除主體 | 父母(監護人)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 |
父母(監護人)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 |
注意事項 | 1、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2、納稅人需要留存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資料備查。 |
2、子女教育支出扣除
扣除範圍 | 學前教育支出 | 學歷教育支出 |
滿3周歲至小學入學前(不包括0-3歲階段) | 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 |
扣除方式 | 定額扣除 | |
扣除標準 | 2000元/月/每個子女 | |
扣除主體 | 父母(法定監護人)各扣除50% | |
父母(法定監護人)選擇一方全額扣除 | ||
注意事項 | 1、子女在境內學校或境外學校接受教育,在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接受教育均可享受。
2、子女已經不再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不可以填報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3、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4、納稅人子女在境內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專項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資料。納稅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
3、贍養老人支出扣除
扣除範圍 |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 | |
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周歲(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周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
扣除方式 | 定額扣除 | |
扣除標準 |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 |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 |
3000元/月 | 每人不超過1500元/月(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 | |
扣除主體 | 本人扣除 | 平均分攤:贍養人平均分攤 |
約定分攤:贍養人自行約定分攤比例 | ||
指定分攤: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比例 | ||
注意事項 | 1、指定分攤及約定分攤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2、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 3、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4、只需填報相關資訊即可,無需報送資料。 |
三、如何按照提高後的標準享受扣除?
未填報的,填報後享受
若納稅人尚未填報前述三項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扣繳義務人填報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系統將自動按照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已填報的,自動調整
若納稅人在2023年度已經按照原標準填報前述三項專項附加扣除的,無需重新填報,系統將自動按照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若需調整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的,納稅人通過在個人所得稅APP操作調整或扣繳義務人填報新額度。)
已繳納的,可抵減
若納稅人在2023年度已經按照原標準填報前述三項專項附加扣除並且扣繳個人所得稅的,自9月份起系統將按照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故此前多繳的稅款自動抵減本年度後續月份的應納稅款;抵減不完的,明年辦理2023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繼續享受抵減。
以上是君倫團隊為各位整理與解讀的最新“一老一小”扣除政策以及按照提高後的標準享受扣除的方式,各位可以後續進行相應填報和抵減,望本文對各位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