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伦律师成功助力客户解除《限制消费令》| 经典案例

近日,君伦律师成功代理了一起原法定代表人限制消费令申请纠正案件。在这起案件中,作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的客户退出公司经营后,又被债务人作为限制消费对象申请执行。君伦律师代理客户向法院申请限制消费措施的纠正,法院作出解除《限制消费令》措施的执行决定,债务人又就执行决定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经过听证程序,最终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解除限制消费的原决定,裁定驳回了债务人的复议申请。

本案由君伦主任丁德应律师牵头,王璐曦律师、钱楚楚律师、金英梅实习律师具体承办。

由于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年代久远,债务人还试图在诉讼中混淆事实,加大了案件处理的难度。在对方提供的证据对客户不利的情况下,本所律师力图回归于立法精神的本质,说服承办法官限制消费措施作为间接执行措施,其功能在于限缩债务人在社会、市场中的“选择空间”,间接迫使其主动履行债务,对公司债务无法发生实际作用力的人员限制高消费无助于相关债务的履行,也不符合最高院相关文件的执行精神。最终,中院采纳了君伦律师的意见,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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