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商業秘密司法鑒定的「神秘面紗」(下)

文:上海君倫律師事務所

 

在上篇中《揭開商業秘密司法鑒定的「神秘面紗」(中)》,介紹了司法鑒定對商業秘密鑒定的要點。本文將帶大家更深入瞭解大陸商業秘密司法鑒定。

 

 一、如何看懂商業秘密司法鑒定?

司法鑒定僅對專業技術問題予以甄別,因此不論鑒定意見如何,最終判斷該意見的證明效力、決定是否採納該意見的還是法官。這也要求法官應當具備一定的審核司法鑒定意見的能力。

那麼,對於專業性極強的鑒定意見書,我們應該如何審查,避免只看熱鬧呢?

一看「資質」。

即受委託的鑒定機構是否具備承接該領域司法鑒定業務的資質,以及參與鑒定的鑒定人是否擁有該領域司法鑒定的執業資格。

二看「程式」。

鑒定程式是否依法依規;檢材樣本是否真實、合法;鑒定方法是否恰當;鑒定人有無遵守回避原則,是否公正鑒定等。

三看「內容」。

文書格式是否符合規定,簽章是否完整;內容論證是否充分合理可靠,與其他證據之間的聯繫是否能夠相互印證等。

 

二、商業秘密司法鑒定還需要注意些什麼呢?

(一)謹慎審查鑒定資質

委託鑒定時,務必確認所委託鑒定機構的業務範圍以及受託鑒定人擁有相關領域的司法鑒定執業資格。具有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經過司法鑒定主管部門的登記與批准,在登記名冊注明的業務範圍內從事司法鑒定業務。鑒定人則應當具有相關領域的《司法鑒定人執業證》且不存在處於被有權機關給予停止執業的期限範圍內或者已經喪失鑒定主體資格的情形。

(二)舉證責任問題

「誰主張誰舉證」是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的基本原則,在商業秘密案件中,出於不同的目的,委託司法鑒定的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亦或是法院。此時,為了確保鑒定的準確性,我們鼓勵當事人雙方在鑒定中充分舉證,提出異議,向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全面、充分的鑒定材料,積極配合鑒定,只有這樣,作為協力廠商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才能越加接近事實的本真。

(三)警惕鑒定喧賓奪主影響審判結果

雖然我們多次強調,司法鑒定不等於法律事實的認定,鑒定意見不等於判決意見,但訴訟實務中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過於「倚重」鑒定意見的情況,有時甚至有「打官司就是打鑒定」的說法。儘管我們認可專家/鑒定人的「專業性」,但專家/鑒定人畢竟不是「聖人」,鑒定意見始終也是專家/鑒定人基於自身知識經驗形成的主觀判斷,也可能存在錯誤偏差。因此若法官無條件信任鑒定意見而不加以嚴格審查,反而可能對事實審理出現偏差,導致影響審判結果。對此,作為律師應當予以關注,以防當事人權益受損。

 

商業秘密司法鑒定作為一項「秘密武器」,善意利用便能幫助我們更好地尋求商業秘密侵權案件的真相,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否則可能傷人傷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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