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北交所深改19條”發佈

為了推動更多優質中小企業向北交所聚集,提升北交所上市公司品質,同時通過調整投資者門檻引入更多資金入市,用轉板制度打通多層次資本市場流動性與估值,證監會於2023年9月1日北交所設立兩周年之際重磅推出了《中國證監會關於高品質建設北京證券交易所的意見》(共有19條內容,以下簡稱《北交所深改19條》),北交所也於同日發佈了《北交所堅決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部署 全力推進市場高品質發展》的公告(以下簡稱《北交所公告》)。

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著力培育專精特新企業,在資金、人才、孵化平臺搭建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而北交所作為與滬深交易所並列的三大交易所之一,其設立旨在探索契合中小企業特點的制度安排,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的發展。北交所以“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為核心服務物件,不僅能緩解融資壓力,更有利於中小企業長期發展的營商環境,此次《北交所深改19條》的發佈更是讓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及廣大投資者看到了政府加大力度培育專精特新企業、優化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信心。

本次《北交所深改19條》全面部署了19條政策舉措,以改善市場流動性水準為重點,從投資端、融資端、交易端、市場生態等方面作出了重大改革,本文將簡要介紹《北交所深改19條》的四大亮點如下:

亮點一、優化發行上市制度安排

《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第2.1.2條規定:“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並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發行人為在全國股轉系統連續掛牌滿12個月的創新層掛牌公司…”,而新發佈的《北交所公告》明確了“已掛牌滿12個月”的計算口徑為“交易所上市委審議時已掛牌滿12個月”,允許掛牌滿12個月的摘牌公司二次掛牌後直接申報北交所上市。

此外,《北交所深改19條》還提出:“對已經具備上市條件的優質中小企業,在符合北交所市場定位前提下,允許其首次公開發行並在北交所上市。”這意味著在符合北交所板塊定位的前提下,未來中小企業的“佼佼者”直接在北交所上市,而無需滿足申報前在全國股轉系統連續掛牌12個月的先決條件。有利於從融資端優化市場投資標的,提升上市公司品質,增強北交所投資者的信心。

亮點二、優化北交所轉板安排

8月27日,中國證監會表示,未來將階段性收緊IPO節奏和引導上市公司合理確定再融資規模。在當前時點客觀環境下,非必要IPO的企業將受到限制,但對於優質的專精特新類企業,資本市場仍然呈現包容開放的態度。

為加強多層次市場互聯互通,《北交所深改19條》要求“穩妥有序推進北交所上市公司轉板”。目前北交所已啟動《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7號—轉板》修改工作,會同滬深交易所完善轉板溝通、協作機制。本次《北交所深改19條》與階段性收緊IPO節奏形成反差,也將吸引更多滬深市場投資者關注,投資者也更能早期接觸專精特新類企業。轉板方式下,會給企業帶來更充足的流動性和交易時間、交易對手方,為企業提供了更多的投資視窗,更利於培育一批高品質企業由小到大的成長。

亮點三、優化投資端結構

《北交所深改19條》不僅引導公募基金擴大北交所市場投資,允許除創業投資基金之外的私募股權基金通過二級市場增持其上市前已投資的企業在北交所發行的股票,也支持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等各類境外資金加大對北交所參與力度。已開通科創板交易許可權的投資者可以直接開通北交所交易許可權。

此外,《北交所深改19條》還就加大力度引入社保基金、保險資金、年金等中長期資金,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等作出安排;同時支持地方發揮投資引領作用,設立面向北交所市場的創投、並購、投資等專項基金。

亮點四、優化做市機制

做市商機制作為資本市場交易的一種方式,可以提高市場流動性、降低交易風險、帶來更高效的交易和更快速、準確地反應市場價格,因此備受資本市場交易者的青睞。

《北交所深改19條》將以優化做市機制為重點,繼續完善北交所交易制度。主要包括:一是擴大做市商隊伍;二是豐富做市商庫存股來源;三是降低做市成本。在今年9月1日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發佈《北交所深改19條》答記者問時表示,優化做市商制度有利於提高中小市值股票的活躍度、流動性。

本次《北交所深改19條》的發佈有望吸引更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登陸北交所,能夠提升市場流動性和市場活躍度,為中國大陸中小企業的成長和實體經濟的復蘇發展和穩健增長進一步奠定了基礎,是中國大陸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里程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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