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A銀行某保證合同糾紛案件,在一審、二審法院均駁回訴訟請求的不利情勢下,上海君倫律師已在前期代表境外A銀行再審申請成功,並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審本案。11月2日,本案又取得突破性進展: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本案再審的成功,體現了上海君倫律師在跨境催收領域的專業能力,以及堅定的維護客戶利益的決心。

因主債務人在香港破產,境外A銀行遂在中國內地法院起訴保證人,要求其就債權本金上千萬美元及相應利息、違約金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然而一審、二審法院徑直駁回了訴訟請求。面對如此不利的局面,境外A銀行決定更換律師,轉而委託君倫律師向最高院申請再審。

上海君倫高度重視此再審案件,為本案成立了專門的律師團隊,由君倫首席合夥人、主任丁德應律師牽頭,執行合夥人陳芳律師作為專案顧問,高級合夥人、爭議解決部部長彭筱劍律師作為專案負責人,與爭議解決部陶濤律師、盧瑞龍實習律師組成項目團隊,為本案提供法律服務。

民事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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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君倫律師認真嚴謹、反復推敲案情、充實證據材料,經過努力,初戰告捷2021826日最高院裁定直接提審本案

在堅持再審申請階段思路的基礎上,上海君倫律師又向最高院指出本案核心爭議:本案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70條第1款第3項規定的情形,應當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由最高院查清事實後改判。最終,上海君倫律師的觀點獲得支持,最高院作出裁定:撤銷一審、二審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該案所取得的成果將君倫“慎思、至臻、分享”價值觀中的“慎思、至臻”體現地淋漓盡致。